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项目名称: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
建设地址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,项目管理区(包括升压站、储能设施)中心地理坐标:E85°9′10.923″,N44°12′33.566″;光伏区中心地理坐标:E85°11′32.799″,N44°12′1.386″。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场区,包括升压站、储能站及配套设施,本次建设不包括220kV升压站进入电网线路。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700MW,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12.0115MWp,容配比为1.3029,采用单块容量655Wp的P型单晶双面光伏组件,共计安装139 2384块光伏组件;光伏场区共划分为224个3.125MW光伏方阵。
******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;2023年11月17日,取得《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(塔地环字〔2023〕230号);2025年4月,项目建设完成;2025年5月建成试运行;
******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。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、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》(HJ/T394-2007)、《建设项目******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,并结合******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至18日对本项目的工频电场、工频磁场、光伏区四周厂界噪声.食堂油烟,生活污水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及检查,提供监测数据。
二、建设单位基本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41号(原交警大队办公楼)
联系人: 侯健
电话:****** 邮箱:******7@qq
三、验收结论
******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和批复要求,项目环保手续完备,技术资料齐全。建设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。主要检测项目结果,满足相关标准验收要求,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。
五、公示起止时间
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,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6日止。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、写信、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。
******有限公司